[2023-04-11 11:10:00]
1、资产评估的委托方: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三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评估机构:芜湖恒盛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
3、评估基准日:2023年3月14日。
4、评估报告名称及文号:《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三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拟进行招租了解农渔场水面及农田五年租金价值咨询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芜恒评咨字[2023]第015号)。
5、评估对象: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三元村农渔场水面及农田5年期经营权市场评估价值。
6、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对象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壹拾柒万壹仟壹佰壹拾元整(¥171,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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