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24 19:18:00]
1、资产评估的委托方: 南陵县家发镇滨玉村民委员会。
2、评估机构:安徽同信房地产评估经纪有限公司。
3、评估基准日:2023年2月28日。
4、评估报告名称及文号:南陵县家发镇滨玉村半街组市门窗商会赞助、市企业协会捐赠、“一村一品”共14个钢构大棚的租赁价格评估(皖同信(2023)估价字nl 014号)。
5、评估对象:南陵县家发镇滨玉村半街组14个钢构大棚承包经营权年租赁价值。
6、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对象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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