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24 12:01:00]
关于启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性审查汇总表
在线签章的通知
各采购人(代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芜湖市公管局《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资格审查办法》的有关规定,采购人代表需提前半小时到达项目评审地点,并在评标委员会正式开始评审前与代理机构依法共同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应形成明确结论,签字确认后提交评标委员会,作为下一步评审的依据。且采购人、代理机构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现因为需要我中心对政府采购项目评标系统中“资格性审查汇总表”进行了如下修改:
一、资格性审查汇总表由原来的手动签名修改成系统内业主和代理机构签章。
二、如果采购项目经批准未委派采购人代表做为评审专家,则由代理机构签章。
三、在移交档案环节,无需再手动签字扫描上传,系统内自动抓取签章成功的资料归档。
特此通知。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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