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09 16:04:00]
一、项目编号:wh13cg2021fw3128
二、项目名称:镜湖区检察院长江非法采矿系列案件生态环境评估项目(三次招标)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禾美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蜀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光路自主创新产业基地三期(南区)b座215-13
中标金额:702000元/三年
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否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镜湖区检察院长江非法采矿系列案件生态环境评估项目(三次招标) 服务范围:详见附件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服务时间:3年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苏振宏、张美琳、汤恒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中标价格低于100万元×1.2%。
收费金额:8424.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2、无效供应商情况:无
3、中标供应商业绩:详见附件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银湖南路39号
凯发网站的联系方式:15357018355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18号院3号楼711室
凯发网站的联系方式:18355332761
3.项目凯发网站的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西顶
电话:18355332761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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