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29 16:28:00]
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2021年12月开展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反馈建议,经市公管局研究,增加《评标评审环节重大异常情形记录表》和《专家回避情况说明表》两项归档资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自2022年4月1日起开评标,且存在相应情形的项目。
二、归档方式
该两项资料在移交归档时,需移交纸质件和扫描上传电子件。
三、注意事项
1.根据《芜湖市政府性资金项目评标评审环节重大异常情形报告制度》(公管〔2019〕43号)和《关于专家未按时参加评标评审及专家回避有关事项的通知》(公管〔2018〕100号)要求,在项目开评标环节出现规定情形的,代理机构除按上述文件规定报送材料至相应部门外,还需另对该两项资料收集、整理、妥善保管,并在档案移交环节移交归档。
2.后期各类检查中若发现档案资料不完整,将按规定进行信用评价。
四、各分中心参照执行。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3月29日
抄报:市公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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